关于太康县就业见习基地清理复查的公示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209号文件要求:认定的见习单位有效期限为两年,有效期满经复查合格的见习单位有效期限可延长两年。按照文件要求,已对我县就业见习基地进行了清查复查,现将见习基地清查合格名单公示如下:太康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太康县第二人民医院、太康县第二实验幼儿园、太康县城关镇智多星幼儿园、太康县中医院。
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监督电话:0394-7723976
太康县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