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促进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20﹞23号文,和《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周口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关照》周人社﹝2020﹞63号文规定,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在我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雇用一批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布告如下:
一、 雇用单位及人数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2人
二、雇用对象
公益性岗位包括高校卒业生公益性岗位、通俗公益性岗位。高校卒业生公益性岗位和通俗公益性岗位包括:
(一) 高校卒业生公益性岗位雇用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卒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卒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准备技师班和特别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卒业生)且吻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 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
2. 昔时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的;
3. 残疾人家庭的;
4.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
5. 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
6. 怙恃双方下岗失业目前仍未就业的;
7. 怙恃长期患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8. 单亲家庭或孤儿的;
9.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
(二)通俗公益性岗位雇用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夫;
5.失业的残疾人;
6.城镇复员转业武士、军烈属;
7.县级以上劳动模范;
8.必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12月31日
2.报名地点: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大道东段招商大厦1312办公室。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卒业证(学历证实)
(3)就业创业证
(4)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
以上证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就业促进和医疗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正确。
四、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贰言的,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聘用期限以劳动合同的情势予以明确,合同期为三年。
五、管理与待遇
(一)管理。公益性岗位执行“谁开发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工作机制。用人单位应当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确定公益性岗位职责,制订响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建立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诨名册、工资表。严酷实行考勤制度,将其考勤情况和工作体现作为付出劳动报酬、岗位补贴的依据。
(二)待遇。公益性岗位补贴每人1700元。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单位部分由示范区就业促进和医疗保障局按现实交纳给予补贴。
六、监督管理
为做好此次雇用工作,各用人单位要高度正视,坚持“公平公开、自立志愿、竞争择优”原则,果断杜绝弄虚作假、徇情枉法等不良征象,果断杜绝冒名顶替、“吃空饷”等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征象发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不遵守劳动纪律、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的及时解除公益性岗位合同;对虚报冒领、骗取岗位补贴的小我,除追回所有资金外,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干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