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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促进全民创业创新先辈单位和先辈小我评比赞誉及举办周口市第三届创业大赛方案

时间:2018年02月05日 信息来源:本站


周口市促进全民创业创新

先辈单位和先辈小我评比赞誉及举办

周口市第三届创业大赛方案

 

一、促进全民创业创新先辈单位和小我评比赞誉

(一)赞誉名称

周口市促进全民创业先辈单位、返乡农夫工创业示范乡(镇)和先辈小我。

(二)引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市当局有关文件精神,深化全民创业运动,营造粘稠创业氛围,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培育更多创业主体, 努力完成全市全民创业创新的各项目标义务,积极打造创业型城市,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三)赞誉对象

2015年以来对我市全民创业工作做出凸起贡献的先辈单位、返乡农夫工创业示范乡(镇)和先辈小我。其中,促进全民创业先辈单位40个,返乡农夫工创业示范乡(镇)20个,促进全民创业先辈小我40名,创业之星100名左右(含创业标兵24名)。

1.促进全民创业先辈单位。指对推动本地创业工作、落实创业政策做出凸起贡献的当局、有关部门、社会整体、乡(镇)下层机构和社区组织。详细包括:

(1)各县(市、区)当局、乡(镇)及下层机构。

(2)县级以上当局有关部门及其所属机构。

(3)社区组织。

(4)群团组织。

2.返乡农夫工创业示范乡(镇)。指在推动农夫工返乡创业过程中,在全市范围内具备有肯定影响力、特色光显、功能辐射、示范带动、成效凸起的乡(镇)。

3.促进全民创业先辈小我。指从事创业工作,在落实政策、提供服务、推动本地创业工作等方面做出凸起贡献的人员。详细包括:

(1)县(市、区)当局和乡(镇)下层机构工作人员。

(2)县级以上当局有关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工作人员。

(3)社区组织工作人员。

(4)群团组织工作人员。

正处级以上干部不参评。

4.创业标兵和创业之星。指各类创业人员中通过创办小型微型企业自立创业,并带动其他人员创业就业,事迹感人,成绩凸起的人员;企业有肯定的着名度,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凸起贡献;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按章纳税、业绩凸起,所创办的企业近两年来发展快、效益好。

(四)评比条件

1.促进全民创业先辈单位评比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周全落实就业政策,连合务实,开拓进取,勤政为民,对保障和推进本地创业就业工作做出庞大贡献。

(2)服务意识强,办事程序便捷,服务对象写意;创业政策有突破,措施有创新;各项创业扶持政策落实较好,创业工作成效明显。

(3)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就业救济工作踏实有用,帮助困难对象实现创业的数量或比例在本地或本体系处于领先地位。

2.返乡农夫工创业示范州里(街道)评比条件。

(1)推进农夫工返乡创业工作的向导体系体例和工作机制健全,农夫工返乡创业工作纳入当局目标考核内容。

(2)科学编制农夫工返乡创业项目发展规划和农夫工返乡创业专项培训举措计划。

(3)推进农夫工返乡创业的政策系统完美、创业环境精良,享受与其他招商项目划一待遇。清理涉及农夫工返乡创业的歧视性规定,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等。

(4)建立农夫工返乡创业公共服务中间或服务窗口,为农夫工返乡创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创业服务中介组织和当局购买服务推动农夫工返乡创业工作成效显明。

(5)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踏实,新型职业农夫培育、创业技能提拔和创业实训等专项创业培训工作成效显明。每年接受农夫工返乡创业专项培训和创业指点人数占本州里外出务工、经商农夫工总数的2%以上。

(6)财政支撑保障有力。

(7)农夫工返乡创业场地得到有用保障。

(8)扶持农夫工返乡创业的人数占本乡(镇)外出务工、经商农夫工总数的2%以上,带动就业人数达到返乡创业人数的10倍以上。

(9)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衔接顺利,解除农夫工返乡创业的后顾之忧。

(10)培育一批农夫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和创业明星,创业典型宣传广泛,乡(镇)域内创业、兴业、乐业的社会氛围粘稠。

(11)县(市、区)域内返乡农夫工创(领)办企业吻合规划、环保、地皮、城乡建设、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3.促进全民创业先辈小我评比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积极推进创业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在解决重点、难点和热点题目上有思路、有办法、有实绩,在制订政策、落实政策或管理服务方面做出凸起贡献。

(3)在本职岗位上竭诚奉献,勇于创新,勤政为民,深受服务对象迎接和爱戴。

4.创业标兵和创业之星评比条件。

(1)创业处于起步阶段,规模相对较小的小微企业。

(2)从业人员和年业务收入额等吻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1〕75号)。

(3)成立时间5年以内,所办经济实体经济效益稳固,正常经营1年以上。

(4)经营规范,社会信誉优秀,无不良记录。

(5)企业吸纳就业人员,解决就业岗位5个以上。

(五)评比程序

1.促进全民创业先辈单位和先辈小我按以下程序评比:

(1)保举。评比以各地保举为准。保举工作由各县(市、区)就业(创业)工作向导小组同一组织开展。

保举对象须填写保举表,并另附一份不超过800字的事迹材料择要(电子文档),内容包括先辈单位和小我的基本情况与重要事迹。

(2)公示。各县(市、区)就业(创业)工作向导小组根据保举情况确定赞誉候选名单,并在本县(市、区)重要媒体上公示一周;市直机关和市经济开发区、东新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确定的赞誉候选名单,由市就业促进办公室在市级媒体上公示一周。其中,候选先辈单位和小我是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要征求所在地审计、工商、税务、社会保险主管、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候选先辈单位和小我,要征求同级纪检监察、信访部门意见,并加盖县(市、区)当局、学院等单位公章。

(3)审定。公示期满后,候选名单经各县(市、区)就业(创业)工作向导小组研究讨论后,于2018年1月20日前报市创业工作向导小组审核。市创业工作向导小组审核后报市当局审定。

2.农夫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评比程序和申报材料

(1)评比程序:

①申报。乡(镇)填写周口市农夫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保举表,并附乡(镇)农夫工返乡创业工作规划和发展情况,向县(市、区)推进农夫工返乡创业工作向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申请;县(市、区)推进农夫工返乡创业工作向导小组办公室向县级当局提出申报建议;县级当局向市推进农夫工返乡创业工作向导小组提出申请;

②评审。市推进农夫工返乡创业办公室组织专家考评组到申报州里进行实地考核,逐项量化考评,按照实地考评得分,根据综合得分进行排名,并提出评审意见和示范乡(镇)候选名单,报市推进农夫工返乡创业工作向导小组研究。

③公示。经市推进农夫工返乡创业工作向导小组研究确定的示范乡(镇)名单,在市级媒体上公示一周;

④授牌。经公示认定的示范乡(镇),报市当局审批并颁发“周口市农夫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牌匾。

(2)申报材料:

①以乡(镇)当局名义提交的示范乡(镇)申请报告;

②周口市农夫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申报表(见附件7);

③乡(镇)推进农夫工返乡创业情况报告;

④乡(镇)推进农夫工返乡创业工作规划;

⑤乡(镇)当局推进农夫工返乡创业的组织机构、政策措施、赞誉奖励等方面的文件;

⑥乡(镇)宣传报道及相干图片、影像资料等。

3.创业之星和创业标兵按以下评比程序:创业之星由各县(市、区)、高校、市转业干部自立择业办公室、市复员武士安置办公室按分配名额负责报名、考察、保举,经市创业工作向导小组审核后予以确定。创业标兵通过周口市第三届创业大赛产生,大赛设立高校卒业生(含大中专在校生)、返乡农夫工、复转武士、失业人员及其他群体四个企业组,通过大赛选拔出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为创业标兵。

(六)赞誉体例

市当局将于2018年3月份召开全市全民创业创新工作总结赞誉大会,对促进全民创业先辈单位、返乡农夫工创业示范乡(镇)和先辈小我、创业标兵、创业之星等进行赞誉。

对促进全民创业先辈单位、返乡农夫工创业示范乡(镇)颁发奖牌和证书;对促进全民创业先辈小我颁发荣誉证书;对通过创业大赛选拔的创业标兵中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现金奖励,对创业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3000元。

二、周口市第三届创业大赛方案

(一)大赛目的

深入推进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工作,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打造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发现、培育创业创新人才,树立创业典型,激发创业创新热情,彰显我市创业创新活力;健全创业培训服务系统,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营造安于创业、勇于创业、乐于创业的优秀创业氛围。

(二)大赛组织 

主理:周口市人民当局

承办:周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周口市广播电视台

协办:周口市全民创业工作向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成立周口市第三届创业大赛运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周全负责大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周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详细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和相干工作。大赛地点设在周口市广播电视台,详细负责大赛初赛、决赛、颁奖及大赛实况的录播等事项。

(三)参赛条件

此次创业大赛分为高校卒业生(含在校大中专门生创办的企业)、返乡农夫工、复转武士、失业人员及其他群体四个企业项目组。高校卒业生组参赛项目法人代表为5年内大中专高校卒业生;其他群体是指不属于高校卒业生、返乡农夫工、复转武士和失业人员的其他创业人员。各类企业项目按照以下要求报名参赛:

1.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须同时知足以下条件: 

(1)创业处于起步阶段,规模相对较小的小微企业;

(2)从业人员和年业务收入额等吻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1〕75号);

(3)成立时间5年以内,所办经济实体经济效益稳固,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4)经营规范,社会信誉优秀,无不良记录;

(5)企业吸纳就业人员,解决就业岗位5个以上。

2.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须吻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具有肯定的产业开发价值或商业价值,行业不限。鼓励节能环保产业、文化创意、体育休闲、生态农业、旅游业等领域项目参赛。

(2)已参加前两届创业大赛的获奖企业不再列入本次大赛参赛范围。

(四)实施步骤

各县(市、区)及周口师范学院、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市转业干部自立择业办公室、市复员武士安置办公室自行组织参赛项目的报名、分类、考察和保举。考察和保举重要从企业科技含量、企业创新能力、企业红利水平、企业项目推广实施风险和企业带动各类群体就业创业能力五个方面对企业项目进行考核评估。

1.大赛报名(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月20日)

报名由各保举单位组织实施。吻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名参赛(市直各企业同一到所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名参赛)。参赛者报名必要提交本人身份证、卒业证、2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工商业务执照及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两份)和报名表等材料。各保举单位要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考察和选拔,然后按照分配的创业之星名额,将名单于2018年1月20日前上报至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大赛初赛(2018年1月20日—2月10日)

初赛根据各保举单位保举的创业之星进行专家评议(即组织专家对上报资料及创业计划书进行初评)筛选出每个项目组的前10名,然后进行实地考察(即组织专家对入围选手提交的创业计划书的真实性进行考察)。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依据所得分值预选出每个项目组的前10名参加决赛。

3、大赛决赛(2018年3月5日—3月10日)

决赛通过参赛者自我介绍、小我项目展示、现场答辩、PPT或视频演示等运动,由专家评审团现场按百分制打分,根据得分情况依次选拔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五)专家评审团组成

专家评审团由5-7名专家组成,重要包括创业理论专家、大中型企业高管、经营优秀的小微型企业创办者、创业培训师或良好讲师、相干行业专家、负责促进创业的当局工作人员等。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正视,增强向导。评比赞誉全市全民促进创业先辈单位和小我及举办周口市第三届创业大赛运动,是贯彻落实党中间、国务院和省委、省当局关于弘扬创业精神、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方针的一项紧张运动。市当局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吉建军任组长,市当局副秘书长冯干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涂才民任副组长,市全民创业工作向导小组成员单位重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向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响应工作向导小组。各部门要高度正视,认真对待保举评比工作,把在全民创业创新工作中体现凸起、成绩优秀的单位或小我保举上来,树立典型,赞誉先辈,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评先过程中和第三届创业大赛运动开始前,市全民创业工作向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要联合制订宣传方案,行使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推动评比赞誉工作及大赛运动顺利进行。

(三)认真负责,相互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做好统筹安排,负责和谐各部门联动的相干事宜;财政部门要按照相干文件要求,给予资金保障;广播电视台要按照方案分配的义务,行使广播电视及“爱周口”客户端做好大赛的组织实施和宣传报道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认真完成承担的工作义务。


附件:

1.周口市促进全民创业创新先辈单位、返乡农夫工创业示范乡(镇)、先辈小我和创业之星名额分配表

2.周口市促进全民创业创新先辈单位保举表

3.周口市农夫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保举表

4.周口市促进全民创业创新先辈小我保举表

5.周口市创业之星登记表

6.周口市创业之星创业项目计划书

7.周口市农夫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实地核查表

8.周口市保举创业之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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